“穩中求進”導航中國經濟行穩致遠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7-01-17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和闡釋、歷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加以重申的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被提升和定位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和做好經濟工作的方法論。在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同時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嚴峻挑戰的情況下,深刻理解、堅持和貫徹好這個總基調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只有保持好“穩”與“進”的辯證關系,才能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的發展。

  “穩”與“進”的辯證法

  唯物辯證法關于事物的發展是動與靜的統一、新與舊的交替和質與量的轉換的觀點,奠定了經濟工作中穩與進之間關系的認識論基礎。

  經濟發展本身就是在存量與增量關系的動態變化中實現的。這里所說的存量,既包括經濟總量也包括經濟結構,表現為各個組成部分之間和各種經濟變量之間的關系,要求具有穩定性和均衡性;增量則是在前者“穩定”的基礎上,通過“進取”才得以實現。例如,我們講在質量和效益提高的基礎上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就是這個道理。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針對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條件下所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最準確地表達了這個辯證關系。

  在2014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召開的黨外人士座談會上,習近平同志闡明了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的內涵,指出穩的重點要放在穩住經濟運行上,進的重點是深化改革開放和調整結構。在同一講話中,在他高度概括性地揭示這一關于工作總基調的表述中,體現的是“穩和進有機統一、相互促進”的辯證關系。在2015年12月10日的一次座談會上,習近平同志進一步闡釋這一工作總基調與整個經濟工作的辯證關系,即“戰略上我們要堅持穩中求進、把握好節奏和力度,戰術上要抓住關鍵點”。正是由于對經濟工作的戰略部署與推進經濟工作方法論高度統一這一特性,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成為黨中央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

  以穩定經濟運行為重點的“穩”,是做好經濟工作的基調和大局,把這個大前提確立下來,實現了經濟社會的平穩發展,才能守住資源、環境和生態底線,守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線,守住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我國發展中仍然存在著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增長的效益和質量不夠高。從這些方面著眼和入手,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存量中的問題,就是工作總基調對“穩”的要求。

  “穩”是為了“進”。在“穩”的前提下,要在關鍵領域有所進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奮發有為,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進展、新突破、新成效。正是立足于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中央做出了著眼于整體政策方向與具體政策定位相統一的要求和部署,即分別從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等幾個方面,有針對性地予以具體貫徹落實。

  以“穩定”立大格局

  穩中求進的“穩”字,首先是宏觀經濟政策要穩,旨在穩住宏觀經濟。作為新常態特點的增長減速,主要不是需求側沖擊造成的,而是特定發展階段上符合規律的供給側的增長速度換擋。因此,“穩”的第一個要求就是適應新常態,保持戰略上的平常心,不著眼于需求側進行強刺激,避免形成經濟泡沫從而醞釀金融風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堅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配合,貨幣政策保持穩健中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是適應新常態、樹立大格局的政策基點,以確保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心,從而防范系統性風險。

  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中的“穩”字,也要求經濟增速保持在合理區間。在提高效益和質量的前提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是穩定增長速度的內涵。在新常態下,傳統的外推式的經濟增長速度預測和預期已不再有效,經濟增長預期應以新常態下生產要素供給和生產率提高潛力決定的潛在增長率來確定,實際增長速度不突破潛在增長率下限,同時也不尋求超越潛在增長率加上適度擴大總需求政策效應和推進改革效應決定的上限,由此決定增長速度的合理區間。根據筆者的估算,在“十三五”時期,這樣一個符合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的合理速度區間,應該在6.2%與6.7%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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