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伊始,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即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
這項改革的“含金量”高在哪兒?回應了哪些社會關切?未來職稱評定將會有哪些大變化?記者日前專訪了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及專家。
完善職稱評價標準——以實績論英雄
“我這么多年評職稱就卡在外語上,要不然早就評上了高級會計師。”現年50多歲的王權平是山東一家企業的老職工,因為外語不過關始終沒評上高級職稱,“我干了一輩子會計,平時從來用不著外語,只跟數字打交道,為什么評職稱要考外語呢?”
現在,隨著職稱制度的改革,如老王這般遺憾得以避免。取消職稱外語的“硬杠杠”也成為本次改革為社會矚目的焦點。
事實上,職稱外語考試政策并非一成不變,而是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自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曾印發三個有關職稱外語的通知。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這些改革調整措施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職稱外語考試所存在的問題。
本次職稱制度改革明確規定,對職稱外語考試不作統一要求。“需要注意,不作統一要求,并不是說大家可以不用學外語了。”人社部專技司司長俞家棟說,“隨著我國在世界舞臺上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國際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對人才的外語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從導向上而言,我們仍然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外語。”
此外,改革明確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注重考核專業技術人才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增加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職稱改革確立了一個導向,就是評價人才要用品德、能力、貢獻來評價,而不僅僅是靠一些論文、學歷、資歷、計算機、外語這些,就是大家所說的,讓工作稱職的人能夠評上職稱,讓那些干工作的人、有貢獻的人能夠評上職稱。”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