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深圳政府網站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并全文刊發了《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根據條例,35歲以下的全日制大專、45歲以下的全日制本科、45周歲以下的中級專業技術人才、35歲以下在深參保3年以上的緊缺類高級工、40歲以下的緊缺類技師等均可直接引進,比原來都有所放寬。
4月10日,深圳政府網站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并全文刊發了《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根據條例,35歲以下的全日制大專、45歲以下的全日制本科、45周歲以下的中級專業技術人才、35歲以下在深參保3年以上的緊缺類高級工、40歲以下的緊缺類技師等均可直接引進,比原來都有所放寬。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全文如下:
深圳的大門將向世界各地的人才敞得更開。今后,我市擬取消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戶的年齡限制,即使高層次人才選擇不入戶,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辦入戶。備受各界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今天全文刊發,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取消兩項人才工作行政許可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已成為社會共識。此次條例的制定,旨在通過立法破除制約創新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條例(草案)》突破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對目前人才工作領域涉及的兩項行政許可制度進行了改革。
一是取消非學歷教育辦學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設立行政許可,改為登記備案制,以減少行政許可對機構設立和行業發展的限制,建立由市場、社會認可促進非學歷教育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的機制。
二是取消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改為登記備案制。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人力資源服務在人才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通過取消行政許可,可以降低準入門檻、簡化辦理程序,從而加快促進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