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優化人才環境,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的活力至關重要。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在人才的流動、薪酬、榮譽、引進、投入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其中明確,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可離崗創業,允許創業失敗離崗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鼓勵創業成功離崗人員辭職。
企業技術人員可到高校教書
企事人才流動制度改革。在高校設立流動崗位,鼓勵企業技術人員到高校從事科研教學工作,與原企業保留勞動關系,工資由原企業發放,社保費用由原企業與職工本人共同繳納,本人還可享受高校崗位績效、津補貼、教學科研獎勵等相關待遇。
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可攜帶專業技術、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領辦創辦企業。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各項人事關系,給予階段性工資保障,社保費用由原單位與職工本人共同繳納,允許創業失敗離崗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鼓勵創業成功離崗人員辭職。
高校成果轉化收益七成用于獎勵
人才薪酬激勵制度改革。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等知識技術密集、高層次人才集中的事業單位引進省外高層次人才,可在調入確定的薪級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2級,績效工資總量可在無收入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5倍以內核定。高校、科研機構的高層次人才兼職收入原則上歸個人所有。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低于40%。
科研收益分配改革。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讓轉化所得凈收益中用于獎勵課題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和研發團隊的比例,由原來的不低于50%提高到70%,鼓勵廣大科研人員盡快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讓優秀人才名利雙收
人才榮譽制度改革。省政府將設立“山西省優秀人才突出貢獻獎”和“山西省人才工作貢獻獎”,定期對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和團隊及在人才培養、引進、開發、使用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地方和企事業單位給予表彰獎勵。通過利益導向和榮譽給予,使優秀人才“名利雙收”。
事業單位可特設崗位招聘
人才引進制度改革。根據引進人才的專業經歷、技術貢獻,直接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職務崗位已滿的事業單位可特設崗位聘任,做到“虛位以待、隨到隨聘”。企業引才所需費用可全額列入經營成本,事業單位引才費用可從事業經費中列支。
就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針對長期以來存在的人才培養和使用結合不緊密、專業學科設置和市場需求脫節的現象,我省將組織動員各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各級各類培訓機構和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以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服務產品”結構性改革,通過市場需求倒逼,完善人才培養模式。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第三方評估,加強就業穩定性監測,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和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對畢業生就業率連續兩年低于60%的專業,要調減直至取消招生計劃。
打破科研經費“大鍋飯”
人才多元投入方式改革。我省將試行科研項目牽頭人(單位)先行自主融資、政府全額擔保貼息、科研成果收益償還與政府寬容失敗、共擔風險政策相結合的新機制,打破科研經費“吃大鍋飯”的體制,利用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撬動社會資金投入,拓寬科研經費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項改革舉措在全國范圍內具有獨創性、探索性和針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