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完善人才資金使用管理,大力支持引才聚才……”
“瞄準 高精尖缺 類別,加強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培養開發……”
“將廣東建設為出入境環境更便捷、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更優良、出入境服務更高效的創新驅動發展高地……”
廣東近日印發的《關于深化我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就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創新。接下來,廣東應該如何落實該實施意見,建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加快建設廣東人才高地?南方日報記者采訪了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等相關職能部門。
省公安廳
打造優良出入境環境集聚海內外人才
《關于深化我省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推進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在申請永久居留、延長居留期限、辦理人才簽證、過境免簽、聘雇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等方面為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對此,省公安廳表示,將積極落實公安部關于支持廣東創新驅動發展和自貿區建設的16條出入境政策,進一步實施更積極有效的人才戰略,爭取國家給予更加開放便利的出入境政策,將廣東建設為出入境環境更便捷、外籍人才居留待遇更優良、出入境服務更高效的創新驅動發展高地。
省公安廳表示,積極貫徹落實公安部上述16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中,6項適用于廣東自貿區,10項適用于廣東全省,結合《實施意見》的相關要求,著力解決制約吸引和集聚外籍人才的出入境政策瓶頸,加大對海外高層次人才吸引力度、加大對創業初期人員孵化支持力度、加大對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加大對優良便捷的出入境軟環境的打造力度。
省公安廳表示,針對廣東經濟外向程度高、毗鄰港澳和海外華人眾多等特點,未來廣東要通過改革,使外籍人才(高層次、行業技術、創新創業等人才)入出境、停居留、永久居留更加寬松便利,外籍人才認定標準更加明晰,外籍人才工作居留手續更加便捷。如,長期以來,外籍人才來華簽證、居留、永久居留制度中存在人才分類不清晰,缺乏認定標準等問題,導致許多外籍人才無法申請到R字(人才)簽證。配合16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省公安廳會同省人才主管部門制定了一系列人才認定配套文件并報公安部批準,從根本上解決了“誰是外籍人才”“哪個部門去認定外籍人才”的老大難問題,為廣東省外籍人才認定和評估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標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廣東省引才引智機制。
省公安廳表示,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實施,是廣東省貫徹執行國家全方位開放戰略,構建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對外開放格局的重要舉措,社會各界反響良好,將進一步提升廣東省外國人出入境便利水平,對優化廣東省人才發展環境,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層次人才到廣東省創新創業,繼而推動廣東省自貿區建設、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建設,加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步伐,促進廣東經濟社會發展,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