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允許深圳科技企業在公司股權結構中實行“同股不同權”,這意味著科技企業創始股東的權益將得到更好保障,有望吸引更多人才到深圳創業。
率先確立“同股不同權”制度,這是深圳大膽探索、敢為人先的一個縮影。40年來,這座帶有改革基因的城市,誕生了許多先行先試的“深圳創造”。
找香港企業出錢合作建房、利潤雙方分成,1980年,剛剛成立的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公司提出了這個解決建房資金緊張的“擦邊球”辦法。不久后,中國內地第一個商品房小區——“東湖麗苑”開工建設。
圍繞土地使用權,更深入的改革也從深圳開始。“525萬一次,525萬兩次,525萬三次。”1987年12月1日,新中國土地拍賣“第一槌”重重敲下——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公司以超出底價300多萬元的價格競拍到深圳水庫旁邊的一處地塊。土地拍賣在深圳成功破冰的第二年,經過修改的法律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轉讓。
工程招標制、住宅商品化、打破“大鍋飯”工資制度、率先進行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企業創辦銀行……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的探索從這里起步,打破重重禁錮,深圳誕生了近千個“國內第一”。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之初,“三來一補”產業是這座年輕城市飛速發展的引擎。然而,隨著國內外市場變化,這樣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漸遇到瓶頸,深圳開始“騰籠換鳥”,主導產業轉向技術密集型。
2008年,深圳成為全國首個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自主創新成為深圳發展的主導戰略。2014年,深圳獲批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這是我國首個以整個城市為單元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更多的“第一”在這里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