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濟南市教育人才引進工作發布會在濟南龍奧大廈舉行。發布會上,濟南市教育局公布了《濟南市教育系統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濟人才辦發〔2017〕22號),根據該辦法,濟南教育系統將重點引進市域外教育名家、名校長、名教師及知名管理、科研團隊。
人才引進口徑寬
根據全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結合教育實際,此次濟南引進高層次教育人才確定了A、B、C、D四類人才,擬引進的A類、B類人才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認定擬引進對象能力水平達到相應標準后直接引進;擬引進的C類、D類人才,采用直接引進與公開招聘相結合的形式。
此次教育人才引進不僅限于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而且將技工教育高層次人才一并納入。囊括了教育人才結構中各功能、各類別高層人才,兼顧了領軍人物及優秀團隊。重點引進市域外教育名家、名校長、名教師及知名管理、科研團隊,也包括教科研、信息化高層次人才。
經費待遇雙重保障
根據《辦法》,濟南引進的A、B、C、D類人才,服務期滿10年以上的,分別享受一次性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安家住房補貼。引進人才按聘任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的基礎上,3年內每年給予新引進的A、B、C、D類人才分別7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的政府薪酬補貼,按年支付。政府薪酬不納入用人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引進人才到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可設立特設崗位進行聘任;引進人才配偶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且符合市外調入基本條件的,由組織、人社部門根據有關政策要求優先安置;引進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引進人才管理嚴格
根據《辦法》,用人單位需按照相關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政策法規,與正式調入的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義務。
正式調入的引進人才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聘期不得低于5年,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人才引進的前5年內,教育主管部門實行跟蹤考核,每學年考核一次,重點考核其在學校管理或學科建設、教育科研、幫扶帶教、引領示范方面發揮作用情況,考核內容包括本年度開設公開課、觀摩課、專題講座情況;幫扶帶教,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情況;開展教育教學科研,承擔教育科研課題及教育教學任務完成等情況。用人單位每年將引進人員考核情況書面報教育主管部門。
對不履行工作職責、工作承諾,考核不合格者,經教育主管部門認定,可扣減政府薪酬補貼,或取消其獲得的人才資格,停止提供相應的優惠政策待遇。對引進人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弄虛作假騙取優惠政策的,或不能按合同履行崗位職責的,終止其享受的相關待遇,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并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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