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全面啟動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8-05-23

  近日,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意味著,我省將全面啟動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發揮評價指揮棒的正向激勵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各類人才活力。

  評價標準是人才評價的核心,也是社會最為關注的問題。《實施方案》以“分類”作為關鍵詞,對不同行業、不同領域、不同工作性質的人才實行差別化評價。同時,我省將分類健全人才評價標準,改進和創新人才評價方式,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人才評價改革。

  此外,我省還將建立健全申報、審核、公示、反饋、申訴、巡查、舉報、回溯和評價公示等制度,以增強人才評價透明度,加強人才評價監督管理。

  推進六大重點領域人才評價機制改革

  我省將圍繞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示范區”“排頭兵”“新高地”三大目標,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為目的,加快建立導向明確、精準科學、規范有序、競爭擇優的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人才評價機制。

  通過3年左右努力,促使科技人才、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人才、教育人才、醫療衛生人才、技術技能人才,以及企業、基層一線和青年人才等重點領域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和積極進展,在全社會營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社會氛圍。

  我省將進一步加強黨對人才評價工作的領導,將改革完善人才評價機制作為人才工作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密切聯系群眾優勢,管好、用活、激勵各類人才資源,在全社會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之風,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譜寫新時代山西發展新篇章的實踐中來。

  堅持服務發展原則。圍繞我省建設“示范區”、打造“排頭兵”和構建“新高地”的需要,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正向激勵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促進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

  堅持科學公正原則。遵循人才成長規律,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分類建立體現不同職業、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人才特點,科學客觀公正的人才評價機制。

  堅持改革創新原則。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保障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營造求真務實、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人才評價氛圍和環境。

  完善人才評價誠信體系 憑能力、實績、貢獻評價人才

  《實施方案》提出,我省將注重科學分類,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要求為基礎,根據不同職業、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人才特點和職責,按照共通性與特殊性、水平業績與發展潛力、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分類建立健全涵蓋品德、知識、能力、業績和貢獻等要素,科學合理、各有側重的人才評價標準體系。

  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作為人才評價的首要內容。加強對人才科學精神、職業道德、從業操守等方面的評價考核,倡導誠實守信,強化社會責任,抵制心浮氣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風氣,從嚴治理弄虛作假和學術不端行為。完善人才評價誠信體系,建立誠信守諾、失信行為記錄和懲戒制度,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

  堅持憑能力、實績、貢獻評價人才,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等傾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能力、創新性和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合理設置論文、專著等評價指標,推行代表作制度,增加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將科研成果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人才評價的重要內容。著力解決評價標準“一刀切”問題,鼓勵人才立足崗位作貢獻。

  建立評價標準動態更新調整機制。適應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通用航空、煤層氣、現代煤化工等新興產業發展,及時制定相應的人才評價標準。服務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完善和調整人才評價標準。

  暢通人才評價渠道 打破戶籍、地域、身份等制約

  我省將創新多元評價方式,豐富人才評價手段,科學設置人才評價周期,暢通人才評價渠道,提高人才評價的針對性和精準性。

  其中,按照社會和業內認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同時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發揮多元評價主體作用。基礎研究人才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加強國際同行評價。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由專家、用戶和市場等相關第三方評價。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人才強調社會評價,引入決策咨詢使用單位參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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