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推動企業上市發展的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莞十條”)等一批重大事項。
為推動東莞高質量發展,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成為具有創新能力的領軍企業,我市出臺十大措施從資金、土地、人才、環境等方面,加大對上市后備企業和上市企業的扶持力度。肖亞非指出,東莞上市企業總量偏少,但上市后備企業眾多、基礎較好,接下來全市要在培育上市企業方面多下功夫,力爭把更多優質企業打造成為東莞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
設“四重獎”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優質企業上市猶如“豬籠入水”,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問題通過資本市場便可輕松解決。然而,上市資金成為了眾多企業突破“黎明”的最后一道考驗。
為減輕企業上市的資金壓力,“莞十條”明確提出,加大企業上市掛牌財政扶持力度,減輕企業改制上市成本負擔。其中,上市后備企業從“申請資料正式受理”到實現“首次融資”,共可獲得四重獎勵,分別為:申請上市資料正式受理獎200萬元;成功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獎20萬元;進入創新層再獎30萬元;首次融資按上市首發募資金額0.5%、掛牌全國股轉系統首次直接融資金額1%獎勵,最高分別獎500萬元、100萬元。
“莞十條”還設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資金扶持力度。對民營企業申請上市支付的中介費用的50%分階段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對掛牌全國股轉系統的民營企業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行公司債或增資擴股成功,以及在“廣東省高成長中小企業板”掛牌的民營企業分別按融資金額2%、3%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莞十條”還規定,上市后備企業改制重組中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符合條件的,可按現行國家稅收政策享受有關稅收優惠。
設總部園區集中解決企業用地需要
土地、人才是企業發展所需的兩大資源。在土地方面,“莞十條”提出,對上市公司、上市后備企業在優先安排用地指標、推進彈性年期出讓、實行差別化地價政策、鼓勵先進制造業企業優化土地利用布局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同時,我市還將創新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的土地供應模式,如設立若干個“上市公司總部產業園”,集中解決擬上市企業用地需求,適當降低上市后備企業在土地開發強度等方面的準入要求。“莞十條”還提出,加快上市后備企業補辦不動產權證的速度。
在人才方面,“莞十條”提出完善企業高端人才招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后備企業董事、監事、高管給予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80%獎勵,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上市公司、上市后備企業董事、監事、高管以及符合條件的保薦代表人,可按相關規定申報市特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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