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蘇州發布《關于申報蘇州市人才樂居工程的通知》,申報時間為2018年11月6日-11月28日。根據通知,人才樂居的方式及補貼標準有5類:A~E 類人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戶籍、個稅和社保繳納時限等限制。2016年10月1日以后,首次從蘇州大市以外全職引進,個人及家庭在蘇州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
申報條件是2016年10月1日以后,首次從蘇州大市以外全職引進,個人及家庭在蘇州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該工程主要包括五類:頂尖型人才(A 類)、領軍型人才(B 類)、拔尖型人才(C 類)、骨干型人才(D 類)、儲備型人才(E 類)。
根據通知,人才樂居的方式及補貼標準有5類:
1.樂居購房貼——A 類人才按“一事一議”方法,給予最高 500 萬元購房貼;B 類人才可給予最高250 萬元購房貼。其中,符合各類領軍人才計劃等相關專項人才計劃的,按相關文件執行;獲得購房貼所購商品房,一般應滿3年以上方可上市交易,由住建、國土部門在不動產證上注明限制轉讓期限。
2.樂居優租房。人才優租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 3 年,租金應低于同類區域市場平均租金。重點向 D類及以上人才配租,有條件的也可向 E 類人才提供。A 類、B 類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3.樂居租房貼。租房帖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 3 年。A~D 類人才可分別給予不低于 8000 元/月、5000 元/月、3000 元/月、1500 元/月的租房貼;E 類人才,按博士(正高級職稱)不低于 800 元/月、碩士(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不低于 600 元/月、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不低于 400 元/月給予租房貼。補貼期間,入選相關人才計劃享受待遇或獲得購房貼的,停止發放租房貼,并作相應扣除。獲得優購房或優租房的,停止發放租房貼。
4.樂居直通車。A~E 類人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戶籍、個稅和社保繳納時限等限制。
5.樂居助力貸。A 類、B 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4 倍。C 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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