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配置決定城市競爭力
“城市的競爭重點落在對人才特別是‘高精尖缺’人才的爭奪與利用,這種人才在空間上的重新配置,將決定城市未來的競爭力和發展空間。”張錦輝委員建議引進和用好一批能與深圳發展深度融合的“高精尖缺”人才,推動產業發展和人才發展良性互動。
張錦輝委員建議,西方發達國家的人才流動率普遍在15%至20%。深圳可實行智力引進、人才派遣等柔性引才機制,激勵人才向企業、向基層和核心崗位流動,同時為“高精尖缺”人才的科研成果走向市場提供扶持。
應建設“海歸友好型”城市
多位委員關注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為契機優化人才環境。致公黨深圳市委會建議深圳建設“海歸友好型”城市,認為粵港澳大灣區要實現與紐約、舊金山、東京這些世界一流灣區從“跟跑”到“并跑”,需要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極”。
主動培育高標準人才
周健男委員認為,“引”“育”并舉是建設人才強市的關鍵策略。應以高層次人才引進為抓手,以中端人才引進和培育為主體,同時以初中級基礎人才和基層服務人員為有益補充,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人才隊伍梯隊。梁鎮東委員建議,除了從外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外,也要抓好主動培育高標準人才的工作,保證人才資源的內部輸送,做到人才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周健男委員還建議創新人才策略。深圳可吸收借鑒PPP模式,政府利用公共資源為人才的流入和聚集提供幫助,允許高科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非政府組織,全程參與政策的制定、實施和評估,形成一個多部門協作、多元利益主體參與的“高端人才聚集網絡”。
發放“深圳人才綠卡”
許宜群委員、趙慶祥委員建議對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發放“深圳人才綠卡”,取得“綠卡”的人才在社會保障、教育、就業、辦證、住房、汽車搖號等方面,享受與深戶同等待遇。針對不同類別的群體,制定相應的準入標準,如經深圳認定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學習和創新創業經歷經驗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等。同時,對在深圳工作的科技領域人才給予特別關注,對就職于深圳的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海洋科技、新材料、新能源領域科技企業的核心成員,符合規定者即可申領“深圳人才綠卡”。藍濤委員建議探索發放“港澳青年人才綠卡” ,通過一卡通的管理方式,為在深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出入境、社會保險、醫療、金融、稅收等方面的優惠便利服務,進一步推動深港澳青年融合發展。
構建人才政策動態評估模型
李毅委員認為,應該有合理的后評價機制,為后續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建議相關部門全面收集、梳理近十年來進入深圳工作(含落戶、未落戶、短期、臨時等工作性質)的人才資料,為深圳人才吸引政策效果的量化評估提供數據支撐;在數據基礎上,構建人才吸引力數學模型,量化評價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核心引擎的人才吸引力水平,并量化分析比較深圳市與其他同類城市,在人才吸引力上的優勢與不足,找出短板;基于人才動態信息研究,構建人才吸引政策實施效果動態評估模型,為后續政策動態調整提供量化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