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給大家介紹了好幾個無錫對人才的補貼政策,昨天介紹了創業租金補貼,今天給大家介紹一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申請條件
大學生、無錫戶籍失業人員在錫首次成功創業并正常經營,吸納高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未實現就業)或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按規定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交納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享受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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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內容
3年內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與3000元標準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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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民辦非企業證書;
2、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納稅證明;
3、創業者身份證;
4、創業者如果是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需提供高校學生證或畢業證;
5、單位或個人銀行賬號;
6、帶動就業人員中如果有高校畢業生,另需提供其高校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