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了“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期延長至3月底”的政策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20-02-17

  2月13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九場新聞發布會,通報北京最新疫情,發布援崗就業政策信息。對于北京市社保繳費延長及一次性社保補貼政策的相關情況,市人力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陸曉播進行了介紹說明。


  為應對疫情影響,此前,北京市制定了“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期延長至3月底”的政策。2月12日是社保繳納日,有企業反映,由于選擇了銀行每月自動托收繳納社保費,因此銀行當天依然進行了社??劭?。


  有的企業當天已經被自動扣繳了社保費,但是又確需這筆資金來周轉以渡過難關,怎么辦?陸曉播回應稱,確需退費的企業,可以在2月17日后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選擇新開設的“我要申請退回繳費”通道,按要求申請退回已扣繳基本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相關部門將盡快將其退回參保單位賬戶,并且3月也不再自動扣繳其社保費。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企業,延長繳費至7月底。


  此外,北京市出臺了系列援企穩崗政策穩定就業崗位、減輕企業負擔。陸曉播介紹稱,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一次性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困難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和技能培訓補貼,幫助部分中小微企業救急。


  對于可以享受一次性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企業標準,陸曉播表示,這項政策幫扶的對象是受疫情影響較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非國有企業,主要指注冊在“中關村一區十六園”“三城一區”或屬于十大高精尖產業的中小微企業。同時考慮到穩定職工就業崗位,要求這些企業今年前4個月的職工平均人數與去年持平或增長。


  具體補貼的標準包括,企業1-4月繳納失業保險平均人數與去年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3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3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最高補貼基數上限為每人6315元。


  “某企業去年月均繳納失業保險費200人,今年1-4月月均繳納失業保險費226人,人數增長但低于20%。”陸曉播舉例稱,假設所有職工均按每月5000元發放工資,企業可以一次性享受3個月的基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30%的補貼,大約27萬元。如果今年月均繳費人數達到240人,人數增長等于20%,則可享受3個月50%的一次性社保補貼,大約48萬元。申請時間為2020年5月1日起,通過北京市人社局官網申請補貼。


  對于近期一些行業出現的“共享用工”“調劑用工”等新用工模式,陸曉播表示,給予企業更多用工自主權,在合法合規前提下,可以實施更加靈活的用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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