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設立財政性專項資金,採用資助、獎勵、貸款貼息等多元化扶持手段對文化產業相關企業或項目予以資助。市政府近日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布《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辦法》(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將開展“深圳文化企業100強”認定,對入選企業在用地、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優先扶持。
《辦法》通過專項資金促進文化產業自主創新、加強創意引領、鼓勵內容塬創。對符合條件的塬創研發產業化項目,將給予不超過項目研發實際投入30%、最高200萬元的事后資助﹔經認定為優秀新型文化業態企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在培育產業主體方面,《辦法》鼓勵文化企業做大做強,將開展“深圳文化企業100強”認定,對入選企業在用地、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優先扶持。對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30%的百強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同時,支持中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對入駐市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的文化企業,給予不超過年租金50%、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房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此外,《辦法》還圍繞構建產業服務平臺、完善金融支持體系、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資助和獎勵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