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企業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21條針對性強、含金量高的管用實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和中小微企業進行精準扶持,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
據了解,減輕企業負擔是《意見》的核心內容。根據《意見》,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2月至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征收;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意見》還拿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銀支持企業發展的舉措,包括安排滿足新招聘人員職業需要的免費體檢,財政予以適當補貼;為復工企業提供規模化定制交通服務,對企業采取包車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員工的,給予適當補助;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收取13個月房租等。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見》規定,各金融機構可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特別是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對貢獻突出的金融機構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