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引駐優秀人才建設現代化

來源:聘聘發布時間:2018-01-31

  近日,邛崍市出臺《引駐優秀人才建設現代化“精美-邛崍”購房優惠辦法》,針對不同類型引進人才推出多種購房優惠。其中,引進人才落戶購房,最高可享受25%額度的特殊優惠。據悉,由行業協會和企業主動制定人才購房優惠辦法在成都尚屬首例。

  辦法規定,邛崍市將給予引進人才和投身山區鎮鄉建設的高學歷兩類人才購房優惠。其中,引進人才涵蓋2017年8月成都市發布的《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A、B、C、D四類人才,及符合《邛崍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的通知》(邛人才〔2016〕1號)的人才。以上人才購買邛崍房協成員單位在邛開發的商品住房時,可享受申報價格25%、20%、10%、5%的購房優惠。符合《邛崍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的通知》(邛人才〔2016〕1號)的人才,享受C類引進人才同等購房優惠。

  此外,投身山區鎮鄉建設的高學歷人才也將享受購房優惠政策。具體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在高何鎮、天臺山鎮、南寶山鎮、火井鎮、臨濟鎮、道佐鄉、大同鎮、水口鎮、夾關鎮等9個山區鎮鄉教育和衛生系統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不含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以上高學歷人才,購買邛崍房協會員單位在邛開發的商品住房時,按不同年限享受各會員單位提供購房優惠,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5年以內的,享受申報價格3%額度的購房優惠;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的,享受申報價格5%額度的購房優惠。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人才在各項目購買商品住房時,相應購房優惠與開發企業制定的全款優惠額度、分期優惠額度、按揭優惠額度可疊加使用;購房優惠以家庭為單位,同一家庭不同成員均符合享受購房優惠的,按符合條件購房人享受優惠的上限只享受1次購房優惠(含不同項目);既符合引進人才又符合投身山區鎮鄉建設高學歷人才購房優惠條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則僅享受1次購房優惠;辦法僅適用符合條件的本人,且以家庭為單位在邛崍市范圍內購置的第1套商品房;已申請并通過人才公寓審核的,不再享受上述購房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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