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眾多,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就有10萬多人。為激活事業單位的人才活力,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日前,長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访鞔_規定,事業單位可自主招聘6類人才,基層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取消外語計算機能力限制條件,論文、著作發表條件不再作為硬性要求。
關注一:基層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取消外語計算機
鼓勵事業單位人才向基層流動,特別是向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事業單位流動新政策提出:1. 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進行職稱評審時,免除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限制條件,論文、著作發表條件不再作為硬性要求;2. 在鄉鎮及以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3(5)年本(專)科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破格參評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國家規定以考代評、考評結合和中小學系列除外);3.引進到鄉鎮及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且具有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可不受用人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職數限制,到崗即聘(中小學系列除外);4. 對在鄉鎮及以下單位專業技術崗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年滿55周歲或連續工作滿30年且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聘任到相應職務(中小學系列除外)。
關注二:事業單位可自主招聘6類人才
《意見》在擴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自主權方面,本著“下放招聘權限、放寬招聘條件、簡化招聘程序、靈活招聘方式”的原則,充分發揮招聘單位自主招聘的主體責任。一是規定事業單位招聘《意見》中所列的6類高層次、高技能或急需緊缺人才,在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事前備案的前提下,可隨時自主發布招聘公告,按公開招聘程序自行開展招聘人才,確保招聘工作及時、簡便、高效。二是規定事業單位招聘特殊人才,以及艱苦偏遠的基層事業單位招聘人才,根據實際需求可以合理設置招聘條件,靈活規定招聘形式,有效解決特殊人才和基層人才“招聘難”的問題。三是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到的急需緊缺人才,允許到外地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進行專項招聘,提高招聘的精準性和成功率。
關注三:鼓勵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
《意見》規定,離崗創業人員的離崗創業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長春市屬高校、科研院所從事科研及教學人員帶著承擔的科研項目和自主研發的科技成果離崗創業的,創業期間因創業成果轉化工作未完成需要超期的,經所在單位研究同意、主管部門批準,可再延期1至2年。
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內,工作年限連續計算,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科技開發和轉化成果,可作為其職稱評審的依據;離崗創業期間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可與其在原單位期間的職稱評聘年限連續計算。
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和離崗創業期滿后,要求返回原單位工作的,原單位應及時為其安排工作,從批準回單位的次月起按所聘崗位核發工資待遇。對離崗創業期間單位聘用合同到期的,單位應當將合同期限延續至離崗創業情形消失,不得以離崗創業或其它理由解除其人事關系。

